萝卜脑洞集_卑劣之人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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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卑劣之人 (第1/3页)

    卑劣之人by无情的萝卜

    第一人称主受视角

    夜半三更的乱葬岗里,安静的连虫鸣声都听不见,我偷偷摸摸下到那群尸堆里,从中捡些值钱玩意儿,像是玉佩,项链什么的,拿到谢掌柜他们当铺里,能抵好几两银子呢。

    上月末的工钱才吃了两回酒就没了,我是饿到身子开始打颤才又捡起了这老本行。

    运气不错,才扒了两层,就捞到一枚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玉佩,我哈了口气,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灰尘,喜滋滋的塞进了怀里,琢磨着明日怎么和谢掌柜说价钱。

    还没等我想出来说辞,被我扒了两层衣服的冤大头忽然之间动了一下,吓得我以为诈尸了,从地上一下弹了起来,后退了几步,我借着月色眯着眼瞧了瞧。

    嘿,这小子模样生的还真不错,那没沾上尘土的皮rou,白嫩的如羊脂玉一般,再看那衣裳料子,也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,我越想越觉得他身份可疑,莫不是哪个落难的王孙公子?

    冤大头虽然闭着眼,胸膛却还在微微起伏,我蹲下来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,果然没死,还剩一口气吊着没撅过去。

    这就难办了,我摸了摸怀间的玉佩,心里直打鼓,人还没死呢,我拿了他的东西又见死不救,岂不缺了大德?

    但要是救了,我自个儿尚且养活不了自己,再带个拖油瓶,日子怎么过啊。

    犹豫了半顷,我叹了口气,把人抱起来抗在了肩上,算啦,反正我这辈子也没干过什么好事,就算是给自己积积阴德吧。

    cao,把这小子带回来的第四天,玉佩抵来的银钱全给他买药喝完了,他睁开眼的第一反应,居然不是感谢我这个救命恩人,那细皮嫩rou的手被我养了几天,滑的不得了,这回子还打起了人,用充满敌意的目光看着我,嚷嚷着要我给他一个解释。

    我他娘能有什么解释啊,我给他洗澡,给他喂饭,给他抓药熬药,连他半夜背上痒把我推醒了给他抓痒,我都毫无怨言,他还要什么狗屁解释啊?

    怎么,就因为我生了张凶神恶煞的脸,活该被人好心当成驴肝肺啊。

    我心里不舒服,也懒得解释,干脆就把药往桌上一放,扭头就推门走了。

    回来的时候,月亮都藏进云层里,他在屋里蒙着被子闷不作声,等我掀开被子的时候,看了那白玉似的脸上湿湿的,再往眼皮上一摸,那长长的鸦羽般的睫毛也粘成了几缕,他睡着了,睡的那么沉,都没被我的动作惊醒,好像一只安静又绵软的羊羔。

    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命脉,无端端疼了一下,忽然之间,很想抚平他紧皱的眉间。

    可当我看见自己那只粗糙生着厚茧的手掌心时,我的动作又停滞了,这算怎么回事,我想什么呢,跌落云端的凤凰,就算是折断了翅膀,也不可能会将就在茅草屋里的。

    又胡思乱想了,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,自言自语道:“陈阿金啊陈阿金,你可别自取其辱啊。”

    明日还要做工,我拖着沉重的身子睡在了床边的席子上,闭上眼睛就进入了梦乡。

    次日醒来,冤大头的态度好了很多,最起码,他喝药的时候不会故意吐出来浪费我辛苦做工赚来的钱了。

    在我的苦心说明下,他的脑袋迟钝的转了很久,终于明白了我是他的救命恩人,并非是他的灭门仇人。

    冤大头很是不好意思的扶着药碗,知道自己误会了我,很轻很轻的说道:“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啊呀,这可比他昨日歇斯底里的声音好听多了,我的笑容根本抑制不住,但为了避免他会错意,一直强忍着,这似笑非笑的模样可能在他眼里相当滑稽,破天荒的,我第一次见他笑了。

    和我见过的所有笑容不同,他的笑意如同汹涌喷薄而来的潮水,将我的全部都融化在了那一汪清泉似的眸中,在他眼里,我完全看不见我自己。

    说是一见钟情也好,见色起意也罢,我的脑中的确浮起了一个卑劣的念头。

    要怎么样才能将他留在我身边呢,我连他的名字还未可知,就已经下定决心,无论用何种手段,都要为这只已折断翅膀的凤凰打造一个全新的鸟笼。

    他伤好后的一个月,我知悉了他的姓名,季琅,也在日夜照料下得到了唤他小字的权利。

    灵溪。

    光听名字就觉得清透凉润,灵溪,我常常在心底念叨着,可真正唤起来的时候却没有几次。

    我说不出口,不是难为情,而是,我不想在这紧要关头打消自己的念头。

    会有时日叫的,我对自己说道,同时,我又避开了季琅愈渐信赖的目光,不再与其对视。

    季琅是个娇生惯养的官家公子,还是家里的幺儿,极其受宠,我和他相处的这么些时日,他连饭都要人哄着才肯吃完的,我没什么意见,只觉得被人依赖的滋味不错,甘心情愿的替人当牛做马,只恨我自己身上没几个银钱,只能靠做苦力得来的工钱买一块糕点捧在怀里带回家给他尝。

    他每每吃着糕点都会嫌弃的说这糕点用料不好,又干又涩,还甜腻的反胃,我在一边馋的不行,指望他吃不下以后,剩下的给我尝尝,我在这巷口住了这么多年,也就买过三回糕点,一次也没尝过。

    谁知道他一边嫌弃一边吃了个精光,喝了一口我从谢掌柜那淘来的茶,心满意足的去床上睡起了午觉。

    真是又可气又可恨,我虽然心里这么说,但实在是对他生不起气的,等他睡着以后,我坐在床边用蒲扇给他扇着风。

    他没过多久就睡着了,嘴唇饱满红润,随着呼吸微微的翕合,还有些许糕点渣粘在唇间,我屏住气,悄悄的低下头去尝了尝。

    甜滋滋的,也不知道是糕点的味道,还是他的。

    “灵溪。”

    我在抬起头后,小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他的身子忽然往左一翻,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,下一秒,他舔了舔唇,又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睡着了。

    虚惊一场。

    我慢慢笑了起来,从出生到现在,我都没有拥有过什么像样的东西,三岁时被遗弃到巷角的废弃院落里,被一个好心的婆婆收养到十二岁,没上过学堂,也不识得什么字,靠去乱葬岗拾取尸首上的饰品变卖补贴家用。

    婆婆死之前,还能稍微管着我点,不让我去干这种损阴德的事,她走以后,我彻底成了街头巷尾人见人怕的活阎王,不到三更半夜是不回家的。

    我也不喜欢回家,毕竟,婆婆走后,再没有人会在院里为我留一盏灯盼着我回来。

    因为生的高大,形象又过于粗犷,直到二十九岁,都没有什么良家女子愿意同我相识,况且我的名声早在十二岁以后就臭的家喻户晓,一条街上的人在三米开外见了我就绕开路走。

    我也有自知之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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